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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备案的区别

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备案的区别

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备案有较大区别,二者区别如下:

1,性质不同 。商标转让是将商标权主体变更;商标许可是扩展商标使用主体。

2,费用不同 。商标转让是一次性费用;商标许可是缴纳使用费用。

3,手续不同 。商标转让需核准;商标许可只需合同备案。

4,权利义务不同 。商标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,不负有监督义务;商标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,负有监督义务。

此外,还有其它方面的区别。

除了以上提到的区别,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备案还有其他方面的不同点:

1,商标转让必须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,并经过商标局核准公告才能完成转让;而商标许可备案只需要由许可人(商标权人)和被许可人(使用人)签订许可合同,并报商标局备案即可。

2,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,而商标许可备案的被许可人可以是任何合法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
3,商标转让完成后,转让人不再拥有商标权,也不再承担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责任;而商标许可备案后,许可人仍然拥有商标权,并承担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
4,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,经过审查后才能公告生效;而商标许可备案只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许可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,审查合格后即可公告生效。

5,商标转让的转让费用一般比较高,需要一次性支付;而商标许可备案的使用费用则相对较低,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分期支付。

总之,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备案在性质、费用、手续、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,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