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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润美贸易有限公司“瑙斯NAOSS”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

上海润美贸易有限公司“瑙斯NAOSS”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

 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739534号“瑙斯NAOSS”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注册申请不服,向我局申请复审。我局予以受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
  经复审认为,申请商标与第28089778号“NAOS”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)在呼叫、整体印象等方面整体区别较为明显,不构成近似商标,共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,不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、误认。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

 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如下:

 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。

第62739534号“瑙斯NAOSS”商标信息:

申请/注册号:62739534 商标申请日期:2022-02-21 国际分类:35类 广告销售

初审公告日期:2023-03-20 注册公告日期:- 专用权期限:-申请人:上海润美贸易有限公司

商品/服务项目:广告(3501)、广告宣传(3501)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(3502)、进出口代理(3503)、组织网上拍卖(3503)、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(3503)、为他人推销(3503)、为他人采购(为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)(3503)、为他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市场营销(3503)、市场营销(3503)